浙艺公告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出处:组织人事处  文字:未知  时间:201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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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艺院党〔201114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推动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117号),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浙江省文化厅党组同意,定于20116月召开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召开这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这次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回顾和总结院党委5年多来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学院的“十二五”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研究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动员全校党员和广大师生员工,为全面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把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示范性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查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一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我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100名。代表名额根据各选举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员人数、党员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由院党委研究确定(见附件1)。

党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代表产生办法(见附件2)。

代表的产生和构成强调先进性和广泛性,其中有教师、干部、职工、学生以及离退休教职工等各方面人员,各方面人员的构成不具体规定比例,女代表比例应与女党员所占正式党员比例相当。各选举单位要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按院党委分配的名额,各选举单位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然后按照代表资格进行初审后上报院党委,经代表资格审查后,由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并经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确认正式代表资格。

代表选举工作要求在520日前完成。

四、党委和纪委组成人员名额、候选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一届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9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委员候选人6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副书记1名。

新一届党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进行。

党委委员候选人和纪委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另行发文)。

五、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这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决定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林国荣

副组长:汪俊昌   张锦才

  :张鸿雁   黄杭娟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和宣传组,成员名单另行发文。

六、代表资格审查

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由张锦才、金军跃和吕根荣三位同志组成,张锦才同志任组长。

召开学院第一次党代会是我院全体共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号召和动员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共同绘制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的大会。希望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和带领全院师生员工,努力做好学院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共同开创学院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更加美好的明天。

 

附件: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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