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浙艺院党〔2011〕16号
关于认真做好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做好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浙艺院党[2011]14号),现就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代会代表由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代会代表选票请各选举单位自行印制,范本详见(021)。
二、在酝酿提名和正式选举时,要注重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要有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代表、教师、干部、职工、学生和离退休教职工等各方面人员,女代表比例应与所在选举单位女党员占正式党员比例相当。各系部总支要保证学生党员数量。
三、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得票过半数人数超过代表分配名额时,从高票到低票,取足应选名额。最后一位应选名额有两名以上候选人同票时需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从未当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重新进行差额选举。
四、代表的选举须经过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候选人资格的审定和代表的正式选举等程序,请各选举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做好工作,并填写代表推荐选举情况及初审情况报告、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各一式两份,附电子稿)于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党代表 选举 工作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