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浙社科规[2011]1 号通知,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各类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相关的通知要求如下,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认真做好申报,按要求于
申报注意事项: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1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课题申报表》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4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6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
申报表和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请直接上网(http://www.zjskw.gov.cn)查询并下载,亦可在本通知附件处下载。
其他详细情况见附件处原文件。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