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259号)和浙江省办公室《关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27号)文件要求,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对我院公休日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幕式期间:10月11日—12日(星期二、星期三)与10月15日—16日(星期六、星期日)调休,10月13日—18日为工作日。10月15日(星期六)上10月11日(星期二)课程,10月16日(星期日)上10月12日(星期三)课程。
二、闭幕式期间:10月19日(星期三)与10月22日(星期六)调休;10月20日—22日为工作日;10月2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不变。10月22日(星期六)上10月19日(星期三)课程。
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全体师生,确保在调整时间内,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顺畅。请各部门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特通知。
院 办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