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职能部门午休时间值班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切实改进学院职能部门工作作风,进一步方便师生办理相关事务,经研究,实行职能部门午休时间值班制度,从10月8日开始,每个工作日的11:50至13:30,相关部门安排1-2名工作人员值班。
午休时间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对能及时办理的事务及时办理;
2.不能即办的事务,先收取资料,预约取件时间;
3.对资料或手续不全的事务,应该给予耐心的解释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要的资料和办事程序,避免办事师生来回奔波;
4.对不属于值班人员本职范围的事务,应该明确告知办事师生,或帮助联系相关人员马上办理或代为接收并做好登记和移交工作;
5.按照首问负责制度,值班人员对移交给其他人员办理的事务负责催办和答复,确保所移交事务办理及时、准确。
实行午休时间值班制度的部门应该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确保“工作标准不降、工作热情不减、工作效率不低”,以优质的服务推动良好工作作风的形成。
第一批实行午休时间值班制的职能部门及联系电话:
1.党(院)办 1309室,电话87150050
1311室,电话87150009
2.组织人事处 1406室,电话87150010、87150194
3.教务处 1218室,电话87150193
4.财务处 1203室,电话87150069
5.学生(保卫)处 1122室,电话87150064
1124室,电话87150087
1120室,电话87150181、87150116
1104室,电话87150077
6.总务处(后勤公司)1108室,电话87150176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