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2018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后勤公司2018年公寓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经报名、面试等相关程序,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公寓辅导员 陈宏 男 1996.12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声乐舞蹈
公示时间:从2018年9月25日到2018年10月8日,共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7150717(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0571-87150185(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邮编:31005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后勤服务公司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