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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审计观察》杂志2021年第9期刊发了毛子荣署名文章《“三部曲”提升审计监督效能》,现予以转发。


“三部曲”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审计机关不断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审计监督职能越来越强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本文将从“怎样看审计、怎样用审计、怎样做审计”三个维度,谈谈如何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高站位认识审计监督 怎样看审计

(一)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

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浙江省审计条例》第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及其他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党中央有重要指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努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各地区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三)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

浙江省委省政府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2018年省委成立审计委员会以来召开多次会议,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省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和专题会研究审计工作,充分肯定审计工作,并作出相关指示要求。省长及其他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到审计厅调研,在肯定审计工作的同时,也对审计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四)经济发展有现实需要

审计监督本质上是经济监督,经济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常态化“经济体检”。审计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近年来,浙江审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政 策落实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公共投资审计、民生审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审计,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例,浙江省审计厅通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效揭示各地各部门在推进“重要窗口”建设中存在的困难、矛盾和重大风险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促进“先行省”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高质量用好审计成果 怎样用审计

从近几年的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敬业精神总体上都比较强,但也发现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环节、不同方面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从近几年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的典型案例看,主要存在7个方面问题,即“7个不够”。

(一)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要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的指示要求,近年来浙江省审计厅开展了系列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总体上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 署,积极谋划、推动落实,但也发现重大任务完成有堵点、重点工作推进有难点、重点资金使用有卡点、重要民生保障有痛点。各级领导干部应坚决摒弃“把说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的观念,对上级的决策部署,不仅要及时学习好领悟好,更要及时谋划好落实好,确保政令畅通,履职尽责到位。

(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够规范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是领导干部权力运行最直接的体现。2020年对40家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有22家决策制度不健全,16家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内容不合规不合法。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将“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必须提高的七种能力之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应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加强重要决策实施的跟踪评估,防止出现“拍脑袋决策”行为。领导干部应增强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规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够合规

近年来,各地以项目为引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共同富裕。浙江省审计厅围绕政府投资项目政策落实、建设管理等情况开展审计,发现审批环节失范、招标环节失控、监管环节失效等问题。各地各部门应认识到,工程建设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利益链条长,是反腐败重点领域之一,需要针对廉政风险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不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督促引导干部守好工程建设廉洁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

(四)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不够真实

招商引资是通过增量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已成为各地保增长、促转型的有力抓手,许多地方党委、政府将招商引资作为“一号工程”。近两年,浙江省审计厅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招商引资领域存在数据不真、质量不高、项目不实等问题。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要优化营商环境,以良好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吸引投资,又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能逾越法律法规红线;其次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要合法、合规、慎密;最后要健全项目决策管理机制,前期调查论证要充分,后期跟踪管理要加强。

(五)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不够到位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十三五”期间,浙江省审计厅对 23个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自然资源资产管控利用、监督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不到位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既算经济账,也算生态账,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生态环境治理,推动绿色和高质量发展。

(六)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不够有力

为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浙江省审计厅加大了对不同领域风险隐患的审计力度,发现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社保基金支付风险、国企经营风险、粮食安全风险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地方政府不顾法规约束,以行政命令干预地方金融机构运行;有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可研不充分,投后管理不到位,存在投资风险,有的内部控制把关不严,违规从事经营业务,存在经营风险。各级领导干部应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和维稳理念,善于抓早抓小,做到见微知著、未雨绸缪;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遵守财经纪律不够严格

近几年审计发现,有些部门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违规开展政府采购等问题。如省级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发现,有一定比例的单位存在“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列支不规范,会议和培训费用超标准,以及违规收费和转嫁费用问题。对此,各级领导干部应重视各项纪律规定的约束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自觉性,依法用权、慎重决策、科学决策,维护制度和规定的严肃性。

高标准做好审计工作 怎样做审计

(一)审计机关要做到“三个度”

一是依法审计有力度。审计涉及面很广,但也是有边界的,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中,做到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维护审计的公正性、权威性;时刻保持职业警觉,牢固树立“有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意识,确保审计有力度。

二是实事求是有温度。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善于换位思考,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持续优化审计容错纠错机制,根据“四个看”(看是否符合改革方向、看是否经过集体研究、看是否造成不良后果、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标准,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不以现在的制度规定去衡量以前的老问题,也不用过时的制度规定来衡量当前的创新举措或应变措施,真正做到用事实、数据、依据、习惯和道理说话,充分彰显审计的温度、气度。

三是廉洁审计有效度。打铁必须自身硬。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审计对象和被审计单位等各方面的监督,通过把临时党支部建在审计现场等做法提升自我约束力,维护审计机关整体形象。

(二)被审计单位要做到“三个及时精准”

一是及时精准提供资料。对审计前下发的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提高重视程度,严格按照要求,除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外,还须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数据等,不能推诿、拖拉、扯皮和敷衍。

二是及时精准沟通协调。为提高审计效率、避免和减少对日常工作的影响,被审计单位审前审中审后都要及时精准与审计组加强沟通协调,既要文来文往,更要人来人往,多当面沟通,及时、详实地向审计人员说明有关情况,特别是对一些重要事项的背景和演变过程要讲清楚、说明白,避免双方因沟通不及时、不精准产生不必要的疑虑和误解,尽力协助审计人员最大程度接近事实本原,以便客观公正作出审计结论。

三是及时精准进行整改。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整改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始终以“零容忍”态度对待审计整改工作。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多次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 工作,特别是2020年审计署对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开展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期间,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召开了13次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和审计配合工作。按照规定,被审计单位对整改工作负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浙江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规 定,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拒绝和拖延整改等情形予以追责问责。所以,被审计单位应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做到立行立改、网格整改、限期整改、全面整改、持续整改,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窗口”,是浙江省争创“先行省”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重要机遇期,审计干部应提高政治站位、找准角色定位、谋求争先进位、强化德才配位,为全省发展做出贡献。(作者系浙江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