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人才办)

部门概况

一、 工作范围与职责


(一 ) 组织工作

1、根据上级组织、干部部门和院党委的工作安排,拟订学院的党建工作计划。

2、负责院各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换届选举,指导检查各党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情况,组织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

3、制定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制定、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4、负责审核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材料,并提交院党委会讨论审批。

5、负责党内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和干部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党内和干部基本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6、负责中层处级和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提出任免和调整建议。

7、负责中层处级和科级干部的试用期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

8、承办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统战工作

1、承担党的各项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2、起草院党委统战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院党的统战工作的意见。

3、做好有影响的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和各等级政协委员的提名、协商、呈报等工作。

4、支持和协助民主党派做好自身建设、组织发展等工作,支持他们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5、根据上级组织和院党委的规定,向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和政协委员传达有关文件。

6、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各级政协委员、非党人大代表取得联系,认真落实党委和行政领导联系知识分子的制度。

7、承担"三胞"的统战工作,协助侨联开展各项活动,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二、联系方式

组织部(统战部)部长:王  涛 87150016

组织部(统战部)副部长:汪  琳 8715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