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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下半年部分编制外岗位招聘公告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9-08 浏览:6335

因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工作人员3名,其中学生公寓辅导员(男)1名、教学管理干事1名、校医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公共体育部)等7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学生公寓辅导员(男)1名、教学管理干事1名、校医1名。上述岗位人员均属非事业编制的人事代理(全聘)人员。聘用人员由学院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学院有关规定发放月工资、考核考勤奖、福利费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部分编制外岗位招聘计划》。

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底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17: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art.com),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学院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应聘学生公寓辅导员(男)者还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

1.学生公寓辅导员(男)、教学管理干事岗位: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专业水平、沟通协调等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校医岗位

考试以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结合应聘者的个人业绩、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以及个人的专业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单位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院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2.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要求的时限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初审和考试通知、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考试结果等)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为准(http://www.zj-art.com,“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我院纪检监察(审计)室反映。

联系电话:0571-8715012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0571-87150010    徐老师

 

 2017年部分编制外岗位招聘计划0907.xlsx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Ο一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