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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17年第二批)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5-16 浏览:9762

  

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求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为浙江省文化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院为全日制高职院校,位于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内,现设有戏剧系、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影视技术系、文化管理系及基础教学部等七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7个岗位各1人。

具体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7年7月底前,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5312400前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zhaopin.zj-art.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我院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核减招聘人数或适度调整招聘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继续接受报名。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后,针对符合报名人数要求的岗位,学院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专业测试、试讲(授课)、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三)考试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试讲(授课)和结构化面试,每项

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30%4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授课)和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授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应课程的教学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2、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每项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主要考查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或实践技能。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该项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各岗位体检、考察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

考试完毕,根据比例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入选;总成绩相同的,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入选。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院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zj-art.com,“新闻中心—浙艺公告”栏目);

2.省文化厅网站(http://www.zjwh.gov.cn,招聘信息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录专栏)。

招聘过程有关具体信息仅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和省文化厅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省文化厅(人事处),0571-8521174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1-87150121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150010(徐老师)

              0571-871500 99(邢老师)

 

附件: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招聘计划表(2017年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