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日期:2013-08-09
浙教电传〔2013〕321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3〕53号),为做好我省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推荐范围为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完成转型升级的2003年—2010年教育部批准建设的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精品课程。
二、推荐数量
全省普通高校中择优推荐60门本科课程和62门高职课程参加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
三、推荐条件
推荐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须按照原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更新和完善课程教学资源,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完成以教师为服务对象到以高校学生与教师为服务对象并兼顾社会学习者的转变;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丰富多样,特色鲜明,实用性强,适合网络公开传播共享;课程建设机制科学合理,保证课程高效使用和可持续建设与更新。
四、推荐途径
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由我厅评审遴选后统一向教育部推荐。各高校原国家精品课程均可参加推荐。军队、公安院校以及其他院校的涉密或不适合网络公开传播的课程不列入推荐范围。
五、申报方法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材料和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学校由其指定部门从“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页面(zyk.zlgc.edu.cn)“本科、高职高专课程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申报工具”,并根据申报工具使用说明在本校安装,供课程申报团队使用。已经安装“申报工具”的学校,不需重复安装。
课程团队通过“申报工具”,完成课程资源的网络申报,提交“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各学校将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附件1)、“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一式2份)、“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质量承诺书”(附件4)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前交至我厅。
对于部分原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因课程所在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在本次申报时,如该课程授课对象已无高职高专层次,且在本科层次已开设3年以上,并完成转型升级的,可申报本科层次课程。
六、工作要求
1.今年是国家精品课程转型升级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最后一年,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原则上符合条件的课程均应积极申报,认真准备。
2.各高校应制订课程建设激励保障措施,建立课程质量保证机制。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逐字、逐句审核,课程资源不得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肖像权问题,坚决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将予以一票否决。请各高校主管领导和教务部门切实做好把关工作。
3.我厅将于9月25日—10月10日期间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遴选标准,对各校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并择优向教育部推荐。
七、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请寄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联系人:侯蔚,电话:0571—88008990,电子邮件:wykmm@zju.edu.cn,邮编:310014。
附件:1.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推荐汇总表
2.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本科)
3. 2013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高职)
4. 2013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质量承诺书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