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控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艺术教育专业教育实习规程
第一章 总则
教育实习是艺术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成为合格小学教师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是全面检查并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了保证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资培养规格,根据该专业培养目标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教育实习目的
1、通过教育、教学实践,使学生认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2、使学生将所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和教学实践,从而培养其从事初等教育和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
3、加强学院与小学的联系,通过实习使实习师生深入了解小学实际,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 教育实习的任务
1、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最主要的任务。通过教学工作实习,使学生熟悉教学的全过程,掌握教学环节,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从事教育工作必备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为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奠定基础。
2、班主任工作实习。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具体任务,如拟订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进行家访和转化后进生的工作等,认真学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熟悉小学教育的一般过程、基本原理及其规律,掌握班主任工作技能和方法。
第三条 教育实习的形式
教育实习以集中实习为主,指导方式可采取教师蹲点式,全委托式及其它多种形式。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对教育实习形式进行改革创新。
教育实习的时间
实习时间为8—10周(含本院准备、试教1周)统一安排在最后一学年第一学期下半学期和第二学期中进行。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一条 教育实习的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各系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实习学校指导小组、实习生小组等。
第二条 各级组织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1、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由部分系、教学、行政、后勤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是:
①制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文件,审批教育实习方案。
②全面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③实习期间检查工作,听取汇报,研究和处理实习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④负责教育实习基地建设。
2、系实习指导小组
在系主任领导下,由指导教育实习的系领导、骨干教师及干部组成。
主要职责是:
①制定各系艺术教育专业的实习计划,于实习前半个月上报教务处审核。
②联系实习单位,选派实习指导教师。
③检查落实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地到实习学校巡查、指导实习工作。
④根据各实习小组的总结,全面总结和评比本系的教育实习工作。
3、实习学校教育实习指导小组
实习学校教育实习指导小组由实习学校领导、学科教研组长及有关行政、后勤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
①制订本校指导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选聘指导教师。
②动员全校教职工积极支持实习工作,为教育实习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③向实习师生介绍有关情况,组织有关报告、座谈、参观、见习等活动。
④安排、督促、检查实习生的教学、班主任、教育科研等实习任务相关的活动,对实习生严格要求,热情关怀。
⑤根据实习生在教育实习过程中的成绩和表现逐个写出评语并评分。
4、实习生小组
实习生小组由学校的实习生组成。其任务是协助指导教师全面开展工作,上通下达,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圆满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章 教育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条 教学工作实习
1、内容:包括钻研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上课等主要教学环节,以及辅导、批改作业、讲评、成绩考核、组织课外活动等辅导教学活动。
2、要求:为培养实习实际教学能力,要求学生尽可能地实习各类课程。
实习期间,每位学生必须坚持互相听课和参加课后评议,一般每生不少于10节课,参加评议2—3次。实习生的教案须经原任教师签字批准,试讲不合格的不得上课。
第二条 班主任工作
1、内容: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熟悉班级学生的情况,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开展各项班级日常工作和适合学生特点的各种活动。
2、要求: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班主任工作学习,了解班主任工作的意义与基本内容,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位实习生都必须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交原班主任审定后执行。
第四章 教育实习的成绩评定
教育实习的成绩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必须按考核要求认真进行。
第一条 教学工作
1、教学态度方面
①能否努力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深入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备课,按时独立编写教案。
②能否积极参加听课、评课、虚心听取意见,善于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不断提高授课水平。
③能否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④能否坚持经常性的辅导,耐心答疑,因材施教。
2、教学内容方面
①教学内容是否充实、完整、系统、新颖、全面达到教学要求。
②教学内容的思想性是否充分挖掘,有利于学生正确的世界观和科学的方法论的形成。
③教学内容的科学性能否做到讲解概念准确,论证严密,理论联系实际。
3、教学方法方面
①能否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恰当地贯彻教学原则,灵活地选择教学方法,教学结构是否合理,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如何。
②教学方法能否启发学生思维,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展智力和能力。
③讲授是否思路清晰,层次分明,是否深入浅出,逻辑性强。
④能否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注意直观教学。
4、教学基本功方面
①教态是否亲切自然,仪表端正。
②教学语言是否标准、清晰、准确、生动、简练,条理清楚。
③板书是否工整规范,美观大方。
5、教学组织管理方面
①能否注意运用反馈原理,及时调节教学进程。
②师生活动能否保持同步、同向、相互配合、课堂秩序良好,活而不乱。
③能否果断地处理偶发事件。
6、教学效果方面
①学生听课情绪如何,注意力是否集中,学生提问、答问是否积极准确。
②考试成绩如何。
③后续课程反映如何,学生是否满意。
第二条 班主任工作
1、工作态度方面
①能否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关心、爱护学生。
②是否虚心学习班主任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工作管理能力。
③能否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典范。
④能否较快地掌握班级情况,及时制订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
2、工作能力、方法方面
①能否独立开展班主任工作,处理日常工作,能力如何。
②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根据学生特点作好思想教育工作。
③组织主题班会和学生课外活动的能力和才干如何,能否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
3、工作效果
①组织的各项班级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安全顺利,无差错,学生是否满意。
②是否给学生以良好的教育,差生是否有明显转变。
③班主任收获怎样,能否写出质量较高的班主任工作体会或总结。
第三条 工作态度和思想表现
1、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各级实习组织的领导和安排,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对实习工作是否认真负责,是否具有旺盛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
3、是否衣着整洁、举止端正、语言文明、礼貌待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专业思想是否牢固,是否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5、是否尊师爱友,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6、能否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纪法规,遵守实习学校规章制度和实习纪律,积极参加实习期间各项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7、能否虚心好学,刻苦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独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力。
第四条 教育实习的成绩由上述几个方面综合评定,最后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审定,综合成绩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实习生总数的40%。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向教务处上报学生实习成绩。
第五章 教育实习的总结工作
第一条 实习生个人总结
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都应认真地进行书面的自我分析和总结(含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和存在问题),并填入“学生毕业实习手册”。某一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的可作专题性总结,或撰写教研论文。
第二条 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总结
各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应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写出实习指导工作总结交系教育实习指导小组。内容包括:
1、对实习质量的分析和评价;
2、个人对指导实习工作的收获和体会;
3、对今后教学改革、教育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系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在各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汇报总结的基础上,系教育实习指导小组于实习结束后二周内写出系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内容包括:
1、教育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
2、教育实习工作质量的分析和评估;
3、存在的问题;
4、对学校及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改革意见和今后组织教育实习工作的建议。
学院教务处在各系总结的基础上,总结全院的教育实习工作,定期召开全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或研讨会、具体组织评选全院优秀教育实习指导小组。
实习结束后两周内,各系须向教务处推荐优秀实习生组、优秀实习生名单,选送实习生的优秀教案、实习工作经验、调查报告等,并同时上交书面工作总结。
第六章 教育实习与指导教师
第一节 本院指导教师
第一条 教育实习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指导实习是本院教师的基本职责。所有教师都应主动积极地承担实习指导任务。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实绩,将作为评优及评职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条 每位指导教师应负责联系、指导实习生不超过10名,组织试讲、评议课各不得少于每生1节,听课不得少于每生2节。
第三条 本院指导教师的职责:
1、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了解实习生的业务及表现情况,布置学习有关实习文件,了解实习的课程安排等。
2、实习学校介绍实习生的情况,与原任课教师和班主任联系,制定实习计划,落实具体实习任务。
3、指导、督促、检查实习生的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及教育调查工作。
4、抓好集体备课、试讲工作,听实习生讲课。组织和参加课后评议会。负责选拔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实习生开公开课。
5、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
6、经常联系督促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
7、协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评定实习成绩。
8、及时向院、系领导和实习学校领导汇报工作。
9、实习结束后及时书写并上交实习指导工作总结。
第四条 各系应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其职责是:负责联系管理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在实习期间,对指导的毕业生进行巡查,到实习学校组织有关小学课程教学、课外活动和班主任工作经验的辅导报告;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实习生教学实习、教育调查与研究,重点指导班主任工作实习;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和改革的现状,听取毕业生对教育学科课程的反馈意见,以利于加强教育学科课程的教学与改革。
第二节 实习学校指导教师
第一条 实习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教师的主要工作是:
1、向实习生介绍本课程教学情况,传授教学经验。
2、安排实习生的教学见习,指导实习生备课和试讲,审批教案。
3、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和进行课外辅导。
4、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并写出评语。
第二条 实习学校班主任工作指导教师的主要工作是:
1、向实习生介绍班级情况,传授班主任工作经验。
2、指导实习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3、指导实习生组织好班级活动、召开主题班会、学会班级的日常管理和对学生的个别教育等工作,并主持对实习生的组织活动后的评议会。
4、评定实习生的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并写出评语。
第七章 教育实习与实习生
第一条 凡有正式学籍的我院艺术教育专业学生必须参加教育实习。因故未能参加教育实习的或教育实习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只发给结业证书。获结业证书者,在参加工作一年之后,经所在单位对其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评定,并报院教务处审核,合格者方可换发毕业文凭。
第二条 实习生必须遵守“实习生守则”。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刻苦钻研教材,深入了解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遵守实习工作规定和实习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4、服从领导,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对实习学校有意见和建议,要通过我方一带队(指导)教师有礼貌地提出,不得随便议论。
5、着装整洁、朴素,举止端庄大方,在服式与发型上应符合教师身份。
6、作风要正派,语言要文明,严禁在实习学校谈恋爱或与中学生谈恋爱。
7、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举止、作风修养应成为学生的表率,真正做到教书育人。
8、团结友爱,互相协助,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条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工作岗位,一般不请事假。病假需持医生证明。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三天内(含三天)须由本院指导教师审批并经实习学校同意;三天以上要由指导教师核定并转系实习指导小组批准。因病因事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只发结业证书(处理办法同第一条)。擅自离岗一周以上者不得参加实习成绩评定,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的表现是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之一。
第八章 实习基地
选定实习基地,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
第一条 以学院设点、适当集中。尽可能选择校风好、指导力量较强、有足够实习班级、教学设备条件较好、交通较为便利、能够就餐和住宿的小学作为实习学校。可优先在省教育厅评定的各级重点小学中建立教育实习基地。为便于联系、领导和管理,在尽可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同一专业的各所实习学校应相对集中。
第二条 建立基地,相对稳定。选择具备上述条件的实习学校作为实习基地,使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如准备工作、选派指导、实习过程中的组织与领导等)相对稳定。
第九章 教育实习档案管理
第一条 教育实习文件和资料是学院教学业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积累实习工作经验、提高实习工作质量的重要基础。各系需根据学院档案工作有关条例的要求,认真做好教育实习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 教育实习文件和资料由各系和教务处分工归口管理;教务处和各系必须指派一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本部门教育实习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等管理工作。人员要求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三条 各系的主要任务是:做好系内实习工作的原始资料和部分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登记等管理工作(打*号的材料各系要备一份送交教务处)。
各系存档的材料包括:
1、组织管理方面
系内研究和安排实习工作重要会议的记录,采取的措施、步骤,对教育实习工作的构思以及有关实习工作的方案制度。
2、基地建设方面
(1)基地建设情况:每系要求选定其中5—10所学校建立协作关系,作为实习基地;为提高利用率,学院鼓励2—3个专业联合选定实习基地,各专业学生轮流到基地实习。
(2)各系与实习学校签定建立实习基地的合同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3、实习过程及效果方面
(1)教学文件:实习大纲*、实习计划*、任务书、指导书。
(2)实习状况:学生实际实习率、实习通讯、简报、图片、实习单位反馈信息。
(3)指导力量:指导教师登记表、指导措施。
(4)考核与成绩:实习日记、系实习总结*、教育调查报告、实习成绩登记表*、优秀教案等。
4、实习计划必须在学生实习前两周,实习总结必须在实习结束后两周内上交教务处。
第四条 院教务处除做好各系上交材料的归档管理工作外,还要负责收集学院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方面的重要材料。如:制订的规章制度、重要会议记录、实习改革的重要措施以及重要的统计数据、情况汇报和经验总结等。
第五条 实习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在每个学年结束前按照专业以时间先后为序进行分类、编目、装订成册。
第六条 教育实习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
第七条 教育实习档案管理工作是教育实习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教育实习工作评优的条件之一。
附件1: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
附件2:班主任工作成绩考核评估表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
系别 班级 姓名 实习学校 .
项目内容标准 |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 比重 (满分为100分) | 评分 | |
课 前 准 备 (25%) | 1、备课 | 熟悉教学大纲、熟练掌握教材的体系和重点、难点。独立处理教材,备课认真、教案完整。 | 0——15 | |
2、试教 | 内容熟悉,教态自然,符合教学要求。试教认真、虚心。 | 0——10 | ||
课堂 教学 (50%) | 3、教学内容 | 正确贯彻教学大纲,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抓得准,思想性强,内容科学、系统。 | 0——15 | |
4、教学方法与组织 | 启发性强、开展教学双边活动好。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教学组织严密,应变能力强。 | 0——15 | ||
5、语言板书 | 能用标准的普通话教学,语言简洁、流畅、生动;板书安排有序,文字工整、规范。 | 0——15 | ||
6、教学效果 | 重视智能培养,顺利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教学效果好。 | 0——10 | ||
课后 活动 (15%) | 7、课外辅导 | 认真辅导释疑,答问正确。指导课外兴趣小组能力强。 | 0——5 | |
8、作业批改 | 及时布置作业,分量适当,难易适度;批改作业仔细、正确,评讲作业认真。 | 0——5 | ||
9、听课评议 | 积极参加听课和课后评议,敢于发表建设性意见。 | 0——5 | ||
实习 态度(10%) | 10、教学工作态度 | 工作认真、虚心、踏实、授课后能认真做好自我分析小结。组织纪律性强,及时而有效地完成任务。 | 0——10 | |
总 分 | ||||
1、本表由实习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教师予以评估,并计算出“教学工作实习成绩”。 将总分合成四级制,由实习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教师填入《教育实习成绩鉴定表》的相应栏内。总2、分由百分制换算成五级记分制,标准为:优:90—100;良80—89;中等70—79;合格60—69;不合格:59分以下。 3、本表实习结束后,由本院指导教师带回学院或由实习单位寄回,交系保存。 评估者(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考核评估表
系别 班级 姓名 实习学校 .
项目内容标准 | 教学工作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 比重 (满分为100分) | 评分 | |
工 作 准 备 (15%) | 1、熟悉情况 | 认真深入熟悉所在班级的各项工作情况。 | 0——10 | |
2、制订计划 | 能及时制订符合班级实际情况和教学的要求班主任工作计划。 | 0——5 | ||
工作 内容 和 要求 (60%) | 3、方法态度 | 工作认真、虚心、态度端正。能根据学生特点选择灵活的方法。 | 0——10 | |
4、日常工作 | 根据计划组织班队活动课、课外活动等各项日常工作。 | 0——35 | ||
5、个别教育 | 重视个别教育,能经常性地根据学生特点进行辅导。 | 0——10 | ||
6、家校联系 | 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实习期间能对部分的学生进行家访或与家长书面联系。 | 0——5 | ||
7、工作能力 | 实习期间能独立处理日常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和课外活动等各项工作。 | 0——10 | ||
8、行为表率 | 能严以律已,为学生树典范。 | 0——10 | ||
9、工作小结 | 能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并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 | 0——5 | ||
总分 | ||||
1、 1、本表由实习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教师予以评估,并计算出“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 2、将总分合成四级制,由实习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教师填入《班主任工作实习成绩鉴定表》的相应栏内。总分由百分制换算成五级记分制,标准为:优:90—100;良80—89;中等70—79;合格60—69;不合格:59分以下。 3、本表实习结束后,由本院指导教师带回学院或由实习学校寄回我院,交系保存。 评估者(签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