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党校   作者:党校   时间:2015-07-08   人气: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工作管理办法

(2013年10月修订)


为加强学院党校教育教学管理,更好地发挥党校在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等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党校组织机构

(一)党校校务委员会、党校教研室及各系管理机构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设校务委员会,由学院党委书记林国荣任党校校长,党委副书记黄杭娟任副校长,党委宣传教育处处长马向东纪检监察室主任金军跃、团委书记章蔓丽、基础教学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史长虹任校务委员。设党校教研室,由党委宣传教育处长马向东兼任主任,基础教学部副主任胡卓群任副主任。党课教学由院党委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支书记和思政理论教研室教师等担任,同时聘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上党课。培训班以系和教工为单位设班,各班班主任由各支部指派教师或学生党员担任,培训班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各班选拔学员担任班长,各班班长组成党校班长联席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2名。党校不定期组织教工党员和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培训、专题讨论和实践活动。

(二)党校任课教师工作要求

1.授课内容。培训班使用教材以《新编青年学生入党教材》、《党章》、《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学习手册》为基础,同时在教学中增添相关时政内容,作相应拓展和发挥,以事例论证观点,以故事说理论,要求党课生动活泼,增强党课的吸引力,使学生精要掌握党课主要内容。

2.讲课形式。寓教于乐,采用丰富多彩的讲课形式,采取ppt演示、插播时政或经典短片、现场提问、课堂讨论等形式授课,师生互动,课堂活跃。讲座内容有所选择,讲授主要内容,每次讲座累计30分钟进行交流互动或开展活动。上课时间为每周三晚6:00至8:30,时长为15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

3.授课纪律。教师提前10分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视到课情况进行课前、课间、课后随机考勤抽查;上课期间手机关闭;根据党校学员纪律条例,对学员提出课堂纪律要求,授课期间及时指正学员交谈、睡觉、打手机、发短信、玩游戏、做作业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对违反课堂纪律者,及时进行提醒并扣取相应考勤分,并报党校教研室转各系支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党校予以除名;每次上课后及时收缴各班考勤表,课后将考勤表全部填满,签名后交党校班长联席会主席上报党校教研室。

4.工作要求。任课教师除授课以外,须积极参加党校工作会议、社会实践、学习交流大会和开学、结业典礼等活动,为党校工作献计献策,同时承担党校结业考试出卷、监考、阅卷和党校评优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党校班主任工作要求

1.做好党校培训班学员选拔推荐和入学测试辅导工作。审核被推荐学员是否具备党校学习资格。

2.做好学员入学后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党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党校学员守则,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保证按时出勤。

3.每次讲座到检查督导掌握本系学员考勤和思想、学习情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协助任课教师顺利完成教学任务。

4.积极参加党校各项活动,如开学典礼、社会实践、学习交流、结业典礼等。

5.承担本系的优秀学员评比等工作,审查学员结业资格,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优秀学员。

(四)党校班长联席会职责

党校班长联席会由各班班长组成,主席由各系支部和各班班长推荐或推选产生。其职责为:

1.协助开展党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协助党校班主任开展本系党校学员培训工作,组织策划党校社会实践、党校学员论坛、学习交流和其校园文化活动。

2.做好党校学员思想宣传工作和本系党校活动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学员撰写学习体会、思想汇报等各类文章,并负责图文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3.承担党校日常考勤、作业发放和收交、通知传达等校务工作,维护党校教学秩序和教室卫生整洁。

4.承担本班与本系党(总)支部、团总支、学生党员等联络工作和党校评优等工作。


二、党校学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新编青年学生入党教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积极参加党课学习和党校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开拓进取,积极参加学院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三)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党校纪律。

(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三、党校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要求

   1.录取方式。系党组织选拔推荐、党校组织入学测试和审核。推荐工作由各系各部门支部负责,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严格执行推荐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党校根据推荐意见,对学员进行入学测试或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要求。被推荐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关心时政和国家大事,学习认真,成绩良好,工作负责,能起较好的影响和带头作用;被推荐学员应是已向党组织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同时主动申请要求参加党校学习,并提出党校入学申请;没有宗教信仰;不得在学习期间退出学习。

(二)纪律要求

1.按时按计划参加党校学习和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一律关闭手机、mp3、mp4等电子设备,不得网上聊天,不得相互聊天,不得睡觉,不吃食品(茶、水等解渴饮料除外),不玩游戏,不做与上课内容无关的事,不做考勤代签等舞弊行为,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

2.实行考勤纪律积分制。每人原始考勤分总计10分,每迟到、早退、违反规定或因公请假一次,扣1分;因私请假每次扣2分;无故旷课每次扣5分。结业时考勤分在6分(不含)以下者,不予结业。

3.实行上课签到制。党校讲座和活动,学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课堂,由各班班长负责点名,由学员本人签名,严禁代签;若有代签情况,经查实,代签者扣1分,被代签者视同旷课,扣5分。上课时间到点后,停止签到,班长将考勤表交给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抽查各班考勤情况;迟到学员于课间休息时到任课教师处签名,由教师标记“迟到”,扣1分;任课教师在本次课结束前,视到课学员情况进行抽查,对早退学员和旷课学员标记“早退”和“旷课”,扣1分和5分。考勤表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须有任课教师在修改处旁签名。下课后,任课教师在考勤表任课教师栏上签名后,将考勤表交给党校教研室。

4.学员因病或因公事和私事请假,须事先写书面请假条,说明事由,经本系党校班主任批准,于课前由本系党校班长将请假条上交任课教师,课后由任课教师连同考勤表交党校教研室;如遇特殊情况须于上课前电话向党校班长请假,说明原因,并由班长记录,事后一天内书面补假,作出说明,由班主任审批同意。因公请假由班主任出具假条,盖系党(总)支部章,统一请假,书面提前报党校教研室备案,同时任课教师在考勤表中每次每人扣取一分。因公请假次数超过三次(不含)以上,中止参加本期培训班学习和结业考试,可顺延至下期培训班参加学习和考试。

5.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本期党校学习,本人希望今后继续参加党校学习者,可作暂停党校学习;下一期培训班开学前,经本人申请,系党(总)支部批准,党校教研室审批同意,可参加下一期培训班学习,不占本系学员名额。

6.旷课一次作除名处理,考试作弊作除名处理,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处分的,给予除名处理。受到党校除名处理的学员,在全院范围予以通报,并不得参加下期培训班学习。

(三)结业规定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员可参加党校结业考试:

(1)参加党校所有课程学习,包括课堂讲座、社会实践和学习交流;

(2)完成党校课后作业和党校结业论文撰写,论文成绩合格;

(3)参加党校结业闭卷考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

(4)遵守党校纪律,无重大违反纪律记录,考勤分在6分(含)以上;

(5)在党校学习期间,无任何党校以外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违纪行为。

2.日常考核、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均合格的学员,在征求系党(总)支部、党校任课教师、党校班主任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校教研室审核,报经党校校务委员会批准,统一发给《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结业证书》。

3.因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不合格未毕业的学员,可参加下期培训班结业补考,成绩合格,发给下期培训班结业证书。结业考试成绩低于45分,不得参加下期补考;补考不及格者,不得再参加补考;未能结业学员和被除名学员如要参加党校学习,须按照党校学员入学程序由本系党(总)支部重新推荐。


四、优秀班级、优秀学员、优秀班主任评比规定

每期党校培训班评选优秀学员、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由党校给予表彰。

   (一)优秀学员评比

由各系党(总)支部根据学员在党校的学习工作活动以及在本系的日常综合表现、党校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成绩进行推荐,每班2名,报送党校,由党校校务委员会审核批准。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在推荐入党发展对象时,各支部给予优先考虑。优秀学员评选条件如下:积极参加党校理论学习和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认真遵守党校规章制度,在学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学风建设的典范;协助党校做好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工作;在党校内外综合表现良好,受到师生好评,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成绩优良(原则上80分以上)。

(二)优秀班级评比

   由党校教研室根据各班日常综合表现、党校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成绩、民主评议等情况评定,民主评议由任课教师、班主任、班长等进行投票;最终由校务委员会审核评定。每期培训班评选优秀班级2个。被评为优秀班级的系,本期培训班优秀学员数增加1名,下期培训班党校学员名额增加5名。优秀班级评比条件:党课和活动出勤率、学员课堂表现、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成绩、参加党校活动情况、开展党校学员活动、学风建设等方面起到领先带头作用。

(三)优秀班主任评比

由党校教研室根据班主任日常工作表现、所在班的党校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成绩、民主评议等情况评定,民主评议由任课教师、各系党支部书记、班长等进行投票;由校务委员会审核评定。每期培训班评选优秀班主任2名。优秀班主任评比条件:参与党校工作积极、主动、热情、负责;本班出勤率、课堂表现、结业考试和结业论文成绩、参加党校活动情况、组织本班学员开展党校活动等情况良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主题词:党校工作  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

抄送: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  各党(总)支部  党校教师  党校学员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校教研室               2013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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