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院党〔2016〕14号?xml:namespace>
关于组织开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
“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和感人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教育作用,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学院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参与投票人员
评选对象: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在编或全聘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院级领导、处级干部、管理岗位兼任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学院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原则上不参选。
名额:评选出10名教师授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
参与投票人员:全体大一、大二年级和中专段在校学生。
二、评选标准
1.品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2.立德树人,无私奉献。坚持育人为本,关心关爱学生,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融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感情、创造温馨和谐学习环境等方面有感人事迹,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威望,受到师生的普遍赞誉。
3.扎根一线,事迹突出。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师德事迹真实、突出、感人,无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言行。
三、评选时间
2016年4月—5月
四、评选机构及分工
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担评选组织、评审和审核等工作。根据评选办公室职能分工,宣教处负责评选活动方案策划、评选办工作统筹和宣传工作;学工部、团委负责对学生进行评选活动宣传、协调各系组织班级初选、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组织;教务处、组织人事处负责参评教师资格审定、材料审查和考评数据验证;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全程监督,接受意见反映;其他部门和各系做好相关宣传、组织和配合工作。
五、评选方法及程序
1.各系初评(4月15日前完成)。由各系党总支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各班组织召开“我最喜爱的老师”主题班会,由学生口头提名推荐和全体学生书面推荐,每名学生推荐2名教师,填写《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学生个人推荐表》(附件1);各班公开统计票数,推荐得票数最高的3名老师,由各班班长填写《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班级推荐表》(附件2);各系党总支收齐班级推荐表后,统计出本系各班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及得票数,根据得票数,并结合党总支部审核意见,推荐5名候选人,填写《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系推荐表》(附件3),盖党总支章后,连同学生个人、班级和系三级原始选票及统计数据表,报宣教处(邮箱19118901@ qq.com,联系人:阮奕,行政楼1416室,电话:87150033)。
2.候选人产生。由评选办公室根据各系推荐的候选人得票数,并结合相关评比条件,初定20名候选人,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申报(4月20日前完成)。经审定并公示后的候选人为正式候选人,由候选人所在部门党组织填写《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同时撰写本部门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及图片(附文字说明)和视频资料(一分半钟以内,wmv格式)。《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宣教处(邮箱:19118901@qq.com)。
4.候选人宣传。通过宣传展栏、网络和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营造评选氛围,让广大学生了解候选教师,为评选作准备。
5.两轮评选(5月20日前完成)。采取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两轮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评出1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未入选的老师获入围奖。学院门户网、学院官方微信设立“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专网,由学生处、团委和各系党总支组织各系学生开展网络投票,学生处负责监控和计票;由各系分别推荐30名学生代表(要求学生干部和非学生干部各占一半),6系共180名学生,参加在图信中心报告厅举行的现场评选大会,进行投票评选。按两项评选综合得票数(网络投票占10%,现场投票占90%)评出前10名教师。现场评选大会由候选人本人结合ppt或视频演示进行现场演讲(5分钟以内),介绍感人事迹、抒发教师心声。
6.评选结果公示。得票前10名老师经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一周,无不良情况反映,经领导小组审批,授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
7.表彰奖励。学院于今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举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颁奖活动,对1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进行表彰奖励和事迹宣传;对未当选的教师授予“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入围奖”。对各系推荐的未当选前两项荣誉的其他教师,将组织采写被荐教师事迹材料,与前两项荣誉获得者,共同入编《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感动艺院”教师风采录》,并在院报院网官微官博刊发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六、评选要求
1.全院各系各部门应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开展评选工作。
2.各系要动员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保证所有班级和学生明确活动宗旨、主题、评选对象、评选标准、评选方法及程序、评选要求等各项规定。
3.评选过程中,各系及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表达学生心声;同时要引导学生在推选过程中推荐专业教师、文化教师等在编或全聘在职在岗一线专任教师,选出自己真正喜爱的老师。
4. 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对评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发现评选中有舞弊行为即予以查处,情况属实将取消相应候选人参评资格,并在全院予以通报。
附件:1.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学生个人推荐表
2.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班级推荐表
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系推荐表
4.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附件1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学生个人推荐表
系 班 推荐人
为全面提高学院教师队伍素质,展示我院教师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在全校范围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由全体同学投票评选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请各位同学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填写推荐表,推荐自己真正喜欢的老师。请每位同学推荐2名老师(推荐一线专任教师包括专业课老师、文化课老师,院级领导、处级干部、管理岗位兼任教师不列入评选范围。学院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原则上不参选)。
被推荐老师 | 所教课程 | 推荐理由(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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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班级推荐表
__________系_________班 人数 班长签名
由各班班长组织本班推荐工作,负责统计学生推荐表票数。各班选出3名同学担任唱票人、计票人、监票人,公开计票,按得票数推荐得票数最高的3名老师,由各班班长负责填写《“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班级推荐表》,交于系党总支部。
被推荐老师 | 所教课程 | 得票数 | 推荐理由(300字以内) |
唱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附件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系推荐表
系(盖章) 系党总支书记签名:
被推荐老师 | 所教课程 | 得票数 | 简要事迹(300字以内) |
唱票人签名: 监票人签名: 计票人签名:
附件4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二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政治 面貌 | 教龄 | 学历 | 学位 | |||||
所在 部门 | 专业技 术职务 | |||||||
工作简历 | ||||||||
主要事迹 | ||||||||
各系推荐意见 | 系党总支部盖章: 系党总支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
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盖章: 领导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