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处   作者:组织处   时间:2016-05-20   人气:

浙艺院党〔2016〕21号

 

关于做好全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部:

为庆祝建党95周年,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我院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七一”前后,评选表彰一批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并在此基础上推荐全省高校和省级文化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事事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决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模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立足本职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克难攻坚,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业绩显著、事迹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正气,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创造性地推进本部门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廉洁奉公,率先垂范,善于团结带领师生党员做好工作,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中央、省委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党纪党规,切实履行抓党管党重要职责,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视抓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二、推荐评选名额

全院范围共评选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共产党员2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9名。在此基础上,推荐评选全省高校和省级文化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具体名额按上级文件要求推荐。

三、推荐评选范围

1.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学生等基层一线党员,原则上以2015年度党员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员作为推荐对象。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以2015年度五星级党组织作为推荐对象。

2.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由每个党总支各推荐1名作为院级推荐对象。

3.全省高校及省级文化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先考虑省“万名好党员”推荐对象;优秀党务工作者优先考虑省“千名好支书”推荐对象、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 入围对象。副院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一般不推荐,中层党员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曾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曾被授予全省高校及省级文化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推荐时要从严控制。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各党总支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由各党总支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筛选,在民主推荐或评选的基础上,由每个党总支推荐1名,名单于5月15日前报送院党委组织处。

2.评议组评选。院级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由院党委组织处根据2015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星级组织评定结果进行名单汇总;院党委组织处组织学院党委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负责人对全省高校及省级文化系统“两优一先”进行评议排序推荐,推荐对象为院级“两优一先”的人选。 

3.确定表彰对象。院党委组织处根据遴选推荐结果,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经征求院纪委意见后,提交院党委讨论审定,确定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候选名单及全省高校优秀个人和省级文化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院级名单予以表彰,并报送全省高校和省级文化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对象。

五、工作要求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庆祝建党95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学院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选出来。要把推荐出的先进典型作为“两学一做”的生动教材,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经学院党委审定后,院级“两优一先”对象需由所在党总支报送推荐审批表(一式1份,附电子版);全省高校和省级文化系统“两优一先”推荐对象还需报送简要事迹材料(100字以内,附电子版)、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附电子版)、个人推荐对象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色背景,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626×413像素,文件名为推荐对象姓名)。上述材料请各党总支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至院党委组织处。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到院组宣空间下载。

联系人:黄思远,联系电话:87150220。

 

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4.填表说明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附件1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

时间

文化

程度

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

表彰

情况

 

 

 

呈报党支部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呈报

党总支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院党委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2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二寸

免冠

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参加工作时间

入党

时间

文化

程度

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身份证号

本人电话

曾受

表彰

情况

 

 

 

呈报党支部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呈报

党总支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院党委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3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填报单位:                                       编号:  

党组织名称

所在党总支

党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呈报党支部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呈报

党总支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院党委意见

 

 

                                        (盖章)

                                     2016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

附件4

 

填  表  说  明

 

1. 格式:a4纸张;word文档。

2. 字体:14号仿宋,阿拉伯数字为times new roman,填报内容较多的栏目,可视情况调小字号。

3. 编号:《推荐和审批表》编号栏目处由学院统一填写。

4. 照片:要将电子版照片插入《推荐和审批表》指定区域。

5. 曾受表彰情况:填写2012年以来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6. 主要事迹:主要事迹栏内容从报送的2000字左右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中提炼,要求提炼准确、重点突出、鲜活感人,字数400字左右,表内其他栏已有的基本情况、受表彰情况可不再在主要事迹栏体现。

7. 签字盖章:呈报党支部(党总支)意见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分别签字,并加盖党支部(党总支)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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