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院党委   作者:院党委   时间:2017-05-11   人气: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艺院党〔2017〕24号

院属各党(总)支部:

为激励先进、宣扬典型,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普通高校党建研究专业委员会 浙江教育报刊总社关于开展第二届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各党总支副书记、教工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

二、评选要求

1.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决。

2.联系群众亲。密切联系师生党员群众,认真倾听师生党员群众心声,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是师生党员群众的贴心人。

3.工作业绩优。热爱并善于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致力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工作干劲足,有感人事迹,所带领的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事业发展喜人。

4.作风形象正。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遵纪守法、公道正派。

5.师生口碑好。善于团结带领师生党员做好工作,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为人处事得到师生党员的广泛认可。

三、评选名额

学院将分总支副书记、支部书记两类共评选出“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7名。

四、评选方式

1.推荐。各基层党总支要在本单位内充分发动,在汇集广大师生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机关第一、第二党总支和基础教学部党总支各推荐1名候选对象,各系党总支分别推荐2名候选对象参加学院评选。

其中,候选对象任职党总支副书记、党支部书记时间应不少于1年,能认真履行书记职责。已获得学院首届“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称号的本届不再重复推荐。

2.复选。由学院领导、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师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团对候选对象投票遴选,确定7名“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当选名单,报学院党委审批。

3.现场展示。7名“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当选人通过ppt进行现场展示,讲述自己的“书记故事”,时间不少于8分钟。现场展示环节将邀请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支部书记、师生代表共同观摩。

4.事迹展示。通过院报、院网、学院微信微博平台,对我院基层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先进事迹进行展示。其中,择优推荐1名人选参加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选树宣传活动。

五、活动安排

1.5月5日前,下发通知,各党总支组织遴选。

2.5月11日中午前,各党总支将候选对象的推荐表(附件1)、候选对象现场展示ppt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968586166@qq.com邮箱,推荐表纸质版交1406办公室。

3.5月12日,学院评审团组织对候选对象进行投票遴选。

4.现场展示时间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黄思远,联系电话:87150220。

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推荐表                        

中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9日

推荐表_1494482978_17048246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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