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开展2015年文化调研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会议精神,做好我省文化系统2015年调研工作,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系统调研工作的意见》和《浙江省文化厅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现就开展2015年文化调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调查研究是推动文化改革发展、提升文化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和举措。目前,文化改革发展处于新常态,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机遇与挑战并存。要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掌握规律、提出对策,把握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在全省文化系统形成大调研的良好格局,为推进我省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智力和政策支持。
二、调研内容
结合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会议精神,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大局、服务决策,着眼文化改革发展总体部署,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文化领域热点问题,深入研究带有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文化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研究有利于文化部门自身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问题。
三、调研成果
调研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报送省文化厅。省文化厅将组织2015年度全省文化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将优秀调研报告编印成册,并推荐优秀调研报告参加上级部门的调研报告评选活动。
四、调研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确定调研选题,制定调研方案,落实任务责任,确保调研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实际效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综合运用座谈会、研讨会、实地考察、统计调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提高调研工作质量。
五、其他事项
1.调研课题名称、选题背景、选题目标、主要内容简介等形成电子稿于2015年2月23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邮箱:zjyskyc@126.com)。
2.调研报告电子稿于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报。
特此通知。